6月12日《经济日报》刊登的《“耕地宝”能成一个“大元宝”?》一文,报道了安徽绩溪农民与电商平台联合打造出“耕地宝”,通过市民在网上“私人定制”的形式,对农村土地进行投入再生产的新闻,引发社会普遍关注。
笔者认为,这种农民与电商结合经营和发展农业的全新模式,将对传统农业产生积极的影响。一方面,“耕地宝”为社会闲散资金找到了出路,弥补了传统农业在资金、人才、技术等方面的短板,使农民分享到网络经济带来的红利。另一方面,“耕地宝”提高了农村土地的资源利用率,有效避免了农民盲目种植带来的销售难等问题。对于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示范作用不容忽视。
在深化农村改革的背景下,政府一是应当好“引导员”,积极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进入农业,为农业输入先进的理念、技术和模式。二是应当好“服务员”,对农民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以及承包经营权担保、抵押等提供支持和服务,进一步加快落实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三是应当好“监督员”,建立健全现代农业工商资本准入和退出机制。
(江西省宜丰县 卢宁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