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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7月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民政部要求
灾害发生6小时内报告初步灾情
陈郁

本报北京7月2日讯 记者陈郁报道:民政部今天向各地民政部门发出紧急通知,进一步安排部署各项救灾工作。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门要加强灾情报送的时效性和准确性,省级民政部门要在灾害发生6小时内报告初步灾情,造成10人以上死亡失踪的重大灾情应在2小时内报告。

通知强调,各地民政部门要切实加强与本地气象、水利、国土等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密切关注灾害性天气过程,严密防范强降水可能引发的山洪、滑坡、泥石流等灾害。对于预判可能造成灾害的天气过程,要将预警信息通过手机、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及时向受灾害威胁地区发布,确保发布到户、预警到人。

通知要求,对于发生在中央企业管辖范围内的灾害、暂未定性或难以定性的涉及自然灾害事件以及因灾造成交通运输等方面影响的,各地民政部门也要第一时间了解情况并及时客观报送。对于暴雨洪涝、滑坡、泥石流等突发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要及时开展应急评估,作出快速评估预判。

通知还强调,各地民政部门要积极协调本地财政部门,认真落实救灾资金预算和救灾工作经费,切实加强救灾资金的管理使用,确保资金安全和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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