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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下一版 2014年7月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海市发改委公布41项权力事项:
定职权边界 引市场活力
吴凯 李治国

本报讯 记者吴凯 李治国报道:近日,上海市发改委发布了《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审批事项清单(2014)》和《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物价局)政府定价事项清单(2014)》两张清单,完整地列出行政审批和政府定价的41项权力事项。把权力事项以列表清单的形式向社会公布,这对上海政府部门来说是第一次。

上海市发改委副主任肖林表示,用清单向社会“晒出”政府部门依法行使的所有权力,就是要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供依据,为企业和公民办事提供便利。此次上海市发改委“晒出”的权力清单,划定了24项行政审批事项、17项政府定价事项,其中24项行政审批事项是由2000年以来的117项经8轮删减而来的。清单上的权力事项,依据、对象、责任部门、审批条件、办理程序等一目了然。企业对照政府网站上的公开信息进行准备,完全可以一次办完。

记者了解到,在具体落地的过程中,权力清单将与其他制度紧密结合。比如,这份权力清单中的行政审批部分,与今年2月上海出台的“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密切相关,实施意见对政府审批权力如何精简、如何放开、如何取舍都有明确要求。在事关民生的政府定价环节,每一项政府定价事项都有明确的法律依据,规定需要进行价格听证的,必须召开听证会。

肖林表示,权力清单未来将动态调整,“今后将严格控制新增审批事项,加大简政放权力度,优化权力运行流程,进一步完善权力清单。”此外,上海市发改委还将把权力清单制度与网上办事、项目监察、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等紧密结合,真正把权力关进“笼子”,让权力清单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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