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版:法 治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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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6月3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行政执法在国外

说起国外的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大家也许不熟悉,但是说到令我国企业苦不堪言的美国“337”调查,应该不会陌生,而“337”调查正是美国频频使用的行政执法手段。事实上,行政执法作为一种高效、快捷、灵活的专利保护手段,在各个国家都受到重视,主要发达国家在加强专利司法保护的同时,更是不断加强行政保护,并取得了显著效果,有些经验非常值得借鉴。

这些国家十分注重强化专利行政部门的职能。日本设立了特许厅执法事务局、国际知识产权交易委员会,通过行政手段介入知识产权保护之中;美国则通过商标专利局对包括专利在内的专利纠纷进行行政处理,国际贸易委员会则通过《美国关税法》第337条的规定行使管辖权。

加强专利行政执法部门的协调与协作,也是非常重要的经验。英国通过制定打击英国国内知识产权犯罪战略计划,将商标持有人、警察局、贸易标准部、海关及国家税务局等政府部门联合起来抵制包括专利在内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充实专利行政执法力量,强化执法力度。日本将培养知识产权专业人才作为知识产权战略的四大支柱之一;美国专利商标局国际部下设执法维权处,其职能是在世界范围内维护美国知识产权持有人的合法权益;韩国专利厅注重加强对警察、海关、地方政府、知识产权局等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提高他们知识产权保护的实践知识和技能。

行业协会在保护权利人利益方面也发挥了独到作用。美国商会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强化专利权保护,与美国海关边防局合作,以更加准确、快速地锁定涉嫌侵权货物,在某些侵权案件中,自己雇佣调查人员协助执法、提交资料、提出建议等;在欧盟,行业组织或者权利人对侵犯专利权性质的确认非常重要,如果没有这种确认,案件会因缺乏关键证据而被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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