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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6月2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搜狐诉“今日头条” 侵权索赔1100万元

本报北京6月24日讯 记者陈静报道:继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司长于慈珂透露已受理传统媒体投诉,对“今日头条”未经许可转载其新闻作品立案调查后,24日下午,搜狐宣布对“今日头条”所属的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提起诉讼,并索赔1100万元。搜狐方面称,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已正式受理诉讼。

据搜狐网总编辑吴晨光介绍,“今日头条”对搜狐的侵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主要包括:复制原文网站内容,删除原文网站广告内容,在页面上增加自己的推广、评论内容,由此夺走原文网站流量和广告利益。搜狐公司已经对5月、6月间“今日头条”的盗版侵权行为进行取证,共涉及630余篇稿件。

“今日头条”随后在其官方微博上进行了措辞严厉的回应称,“今日头条此前与搜狐公司诸多部门都保持合作往来,且并未收到来自搜狐合作部门任何书面停止合作的要求,此次搜狐发难,我们认为本质上是行业之争,今日头条的迅猛发展引发了某些竞争者的不满。”搜狐相关业务负责人对此表示,2013年,“今日头条”与搜狐一些业务部门确有流量合作,但在整体上,搜狐从未与“今日头条”签订授权协定,同时在相关流量合作停止后,“今日头条”依然抓取了搜狐的版权内容。

尽管双方各执一词,但“今日头条”面对的压力可能不止搜狐一家。首都版权产业联盟秘书长韩志宇表示,该产业联盟曾于6月9日到19日期间对“今日头条”整体运行情况进行跟踪提取和分析评估:“11天里今日头条上共出现13400多条新闻作品,涉及到1414家新闻单位、网站和媒体。但从今日头条的友情链接和合作单位来看,其合作单位数量仅有16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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