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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6月2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增强保障和改善民生投资能力
内蒙古政府债券优先用于公益
记者乔雪峰

本报讯 记者乔雪峰报道:日前,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决定,将今年的政府债券资金集中优先用于公益项目,解决重点公益项目配套资金不足的问题,增强保障和改善民生投资能力。

2013年,由中央财政代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发行政府债券111亿元,这笔资金由自治区政府转贷盟市、旗县。今年,中央进一步提高了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债券核定规模,较上年增加12.6%。自治区政府决定,政府债券资金的投向将优先用于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和普通公路建设等公益性项目支出。

自治区政府已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资金使用监管,严格落实中央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和要求,将政府债券资金纳入同级预算管理,确保资金合理使用并发挥最大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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