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6月19讯 记者何 川报道:6月19日,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今天发布通知,要求各主办券商督促挂牌公司于8月31日前(含当日)完成半年度报告的编制、报送及披露工作。对于未及时披露半年度报告的公司,将依据有关规定采取相应的自律监管措施。在8月31日前挂牌的公司,若公开转让说明书中的财务信息未涵盖前6月的财务数据,应披露2014年半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