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是人口大国,劳动者充分就业需求和劳动力总量过大、素质不相适应的矛盾长期存在。“十二五”期间,城镇需就业的劳动力年均达2500万人,比“十一五”时期的年均数多100万人。今年高校毕业生达到727万人,在就业总量压力进一步加大的同时,就业结构性矛盾更加突出,就业形势依然严峻。加上我国就业所面临的转轨就业、青年就业和农村转移就业同时出现、相互交织的“三碰头”局面,决定了就业问题之复杂,就业工作任务之艰巨,是世界任何国家都未有过的。解决这一问题的唯一途径是创设更多的企业,增加更多的就业岗位。
目前,每年高校毕业生总量已占新进入劳动力市场一半的新生劳动力,但他们并不是按需求导向培养出来的,而是按照学校的现有教育结构培养出来的,其就业技能、预期与企业招人出现严重脱节。现在企业招工还很难,但是大学生又希望到大城市、到机关事业单位和外企就业,而这些岗位又十分有限,导致大学生就业形势紧张。
大学生是宝贵的人力资源。《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首次在标题上增加了“创业”这个词,这不仅符合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新就业方针的精神,也突出了大学生创业问题的重要性。
创业可分为生存型和发展型两种,生存型创业的主要目的是解决创业者就业和生存问题,发展型创业则是看准市场机会谋求新的发展,扩大市场占有率。大学生因其独有的高知识因素,逐步成为发展型创业的主力军,并带动就业的增加。大学生创业活动推动着创新和技术进步,加速了科技成果向生产力的转化。国际上平均85%的新增专利、70%以上的新产品开发,都是由创业企业完成的。近年来,创业活动对我国GDP贡献的潜力在逐渐提升,创业活动从根本上促进了经济的内生可持续增长,创新成为未来经济增长的真正原动力,创业和创新对我国保持经济长期稳定发展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从就业的角度看,无论是发展型创业,还是生存型创业都能够带动就业,并产生促进就业的倍增效应。一方面,通过创业活动,可以实现劳动者自主就业;另一方面,随着创业规模的扩大,能够吸收更多的劳动者就业,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我国每新增1户个体工商户,可以带动2人就业;每新增1家私营企业,可以带动13人就业。创业促进就业,就是要建立从源头上创造就业的机制,通过创业对就业的带动作用、倍增效应,使就业规模不断扩大。
《国务院办公厅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把“力争实现高校毕业生就业和创业比例都有所提高”作为工作目标。并提出引导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是充分发挥高校毕业生人才资源优势的有效途径。相信随着政府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列入政府政绩考核内容,进一步健全政府促进就业责任制度。我国结构调整出现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以及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特别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创业岗位的开发。全社会的关心加上大学生创业意愿的增强和创业环境的改善,我国将在扶持大学生创业过程中,带动更多就业岗位的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