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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6月1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工程院章程》修订案通过 明确实行院士退出机制

本报北京6月12日讯 记者刘松柏从中国工程院获悉:在11日举行的中国工程院第十二次院士大会上,备受社会关注的《中国工程院章程》修订案表决通过。新修订的章程取消了单位推荐,增加了“劝退”和“终选”环节,完成了院士制度改革中的“退出”部分。

新修订的章程规定,院士候选人提名渠道有两个:一是由本院院士直接提名;二是由中国工程院委托有关学术团体,按规定程序推荐并经遴选提名。

与原章程相比,新章程将此前本学部内部投票环节则改为“初选”,增加了全体院士的“终选”环节。

对于院士退出机制,此次修订在上述基础上增加“劝退”的处分规定。新章程规定,当院士的个人行为违反科学道德、品行不端、严重影响院士群体和工程院声誉时,应劝其退出院士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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