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记者
6月12日,国家版权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正式启动第十次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剑网”行动。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就“剑网2014”专项行动的相关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剑网2014”专项行动有哪些重点任务?
答:“剑网2014”专项行动确定了四项重点任务。
一是保护数字版权。重点围绕文字、影视、音乐、游戏、软件等作品的数字版权保护,加大对互联网网站、网络销售平台、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商店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种网络侵权盗版行为,加强网络版权保护,规范网络版权秩序,以版权管理促进网络治理,以版权保护维护网络安全。
二是规范网络转载。通过查办案件和引导规范两个手段,组织网站开展自查自纠,加大主动监管工作力度,加强网站版权监督审核,完善网络版权许可付酬机制,引导报刊社与大型商业网站开展版权合作,完善网络转载许可付酬措施,形成网络转载等使用作品依法依规许可付费使用的合作双赢机制。
三是支持依法维权。积极推广重庆日报报业集团发表版权声明的做法,支持传统媒体规范版权声明,推动网络版权保护自律。鼓励、调动权利人维权积极性,引导支持权利人采取行政投诉、民事诉讼和刑事报案等手段,开展正当维权,主张合法权益。支持权利人采取实施通知—删除程序、申请民事诉前禁令等法律手段及时制止侵权。
四是严惩侵权盗版。加强对新闻网站、音视频网站、文学网站、游戏网站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未经许可转载、非法传播他人作品的侵权盗版活动;严厉打击故意为侵权盗版提供搜索链接、广告联盟接入、信息存储空间以及服务器托管、互联网接入等违法网络服务行为;重点规范网络销售平台、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商店、网络电视棒、电视机顶盒等网络载体的版权经营行为。
问:与往年的“剑网行动”相比,“剑网2014”专项行动有哪些工作特点?
答:“剑网2014”专项行动将继续针对网络文学、音乐、视频、游戏、动漫、软件等重点领域开展治理行动,突出打击重点,集中力量抓大案要案,依法严处一批侵权大要案件,震慑侵权盗版违法者。另外,与以往的专项行动相比,本次专项行动还将打击部分网站未经授权大量转载传统媒体作品,严重侵害权利人合法权益的侵权行为纳入重点任务之中,并通过规范网络转载行为,推动传统媒体与网络媒体建立合作机制,引导权利人采取多种渠道进行维权等方式,促进互联网产业健康持续发展。
具体来说,国家版权局将积极推广重庆日报报业集团等传统媒体发表版权声明的做法,推动传统媒体提高版权保护意识,积极采取措施维护自身权益。将指导行业协会制作传统媒体版权声明指导范本,规范版权转载声明,推动重点报刊社与大型商业网站签订版权付费使用协议,积极引导传统媒体与新闻网站、文学网站、音视频网站开展合作,形成依法依规许可付费使用的合作双赢机制。
问:“剑网2014”专项行动将采取哪些具体措施?
答:国家版权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将整合版权行政执法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全面开展“剑网2014”专项行动。
一是进行全面清理检查。各地各有关部门将对重点互联网网站、网络销售平台、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商店、搜索引擎、网络广告联盟和网络电视棒、电视机顶盒等网络载体进行全面清理检查,并组织辖区互联网企业开展自查自纠,查找侵权盗版问题。对检查、自查发现的问题,责令企业进行限期整改,对未按期完成整改的将依法严厉查处。
二是发动群众投诉举报。四部门将于7月上旬召开启动“剑网2014”专项行动新闻通气会,向社会公布行动的具体措施和投诉举报受理方式,并将按照《举报、查处侵权盗版行为奖励暂行办法》对经核实线索查处案件的举报人予以奖励。各地各有关部门将通过媒体公布电话、网络、信函、电子信箱等投诉举报方式,发布举报奖励公告,鼓励社会各界积极提供案件线索。
三是查处侵权盗版案件。四部门将根据主动监管发现的问题和收到的投诉举报线索,及时向各地移转案件。各级版权行政执法部门、公安机关采取多种手段深挖案件线索,确定一批网络侵权盗版重点案件,集中力量、快速查办。各地各有关部门将依法加大行政处罚力度,进一步提高办案的数量和质量,对人民群众意见强烈、社会危害大的侵权盗版网站,一律从严查处,依法吊销其备案资格或相关行政许可资质。加大刑事打击工作力度,对涉嫌构成犯罪的,根据“两法衔接”机制及时移交公安部门立案。各地电信主管部门将对版权行政执法部门和公安机关移送的“三无”网站坚决予以关闭。
四是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四部门将会同全国“扫黄打非”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单位,联合挂牌督办一批网络侵权盗版重点案件,对列入督办范围的案件采取专题研商、巡视督促等方式,加强督办协调,积极构建多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动工作机制。加强对重点新闻、视频、文学、音乐网站和网络销售平台的主动监管工作,积极推动权利人及组织与互联网企业建立版权合作机制,逐步建立网站版权信息库、权利人维权绿色通道。
“剑网2014”专项行动将分为工作部署阶段、清理检查阶段、集中整治阶段、督查总结阶段等四个阶段有序开展。四部门将根据各部门职责,分工合作,确保专项行动落实到位,收到实效。
(新华社北京6月12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