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顾 阳 林火灿
“我们将进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继续修订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将原计划2015年再次修订核准目录的工作任务提前到今年完成。”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2日举行的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秘书长、新闻发言人李朴民如是说。
李朴民说,自去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取消和下放了包括投资审批事项、生产经营许可和资质资格认定等在内的44项行政审批事项。
值得关注的是,国家发展改革委最近在《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的基础上发布了新修订的《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记者了解到,在投资审批方面,新办法中需报中央管理层面核准的企业投资项目减少了60%,同时将31类点多面广量大、单项资金少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项目下放至省级发展改革部门来安排。
据悉,新办法最突出的一个亮点,就是在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的基础上,由项目核准机关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角度,对企业投资项目的外部性条件进行审查把关。另外,新办法大幅增加了对项目单位的服务指导和对项目核准机关自身约束的有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