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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6月1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晚籼稻期货合约征求意见
上市后将形成完整的稻谷类产品期货体系

本报讯 记者谢慧报道:郑州商品交易所日前公布晚籼稻期货合约以及相关制度的征求意见稿,这意味着,晚籼稻有望近期登陆期货市场,形成完整的稻谷类产品期货体系。

郑商所有关负责人表示,郑商所从2007年就启动了稻谷系列品种的研究工作,并于2009年4月首推了早籼稻期货。2013年10月,证监会批准郑商所开展粳稻和晚籼稻期货交易。同年11月18日,粳稻期货合约也在郑商所挂牌上市。自上市以来,早籼稻、粳稻期货市场运行比较平稳,为上市晚籼稻期货提供了良好开端和宝贵经验。晚籼稻期货合约及其相关制度设计力求更加贴近现货市场现实,完善稻谷价格形成机制,提高稻谷市场流通效率。

本次征求意见稿共包括《郑州商品交易所晚籼稻期货合约(草案)》、《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割细则(修正案)》、《郑州商品交易所标准仓单管理办法(修正案)》和《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修正案)》。根据这份草案,晚籼稻期货的交易单位为20吨/手;最小变动价位为1元/吨;最低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5%;涨跌停板幅度为4%;交易代码为LR;交割月份为每年的单数月。在交割方面,实行“仓库+厂库”的交割方式,交割单位为1000吨。

按照我国上市期货产品的程序性安排,证监会已于2013年底批复了郑商所上市晚籼稻期货的申请,现在进入合约及相关制度征求意见期,在征求意见结束之后,交易所即可选择时间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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