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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6月1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区域规划编制

在答记者问环节,国家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范恒山就当下热点问题作了回应。

“区域规划的制定,第一是要对全局有重要意义;第二,要带有引导、示范和试验的色彩。区域规划贯彻一条很重要编制方针,就是把区域规划的制定同地方的需求紧密结合起来,使国家意志和地方实际需要有机统一起来。国家不代替地方去编制其应该编制的规划,每个省会根据实际需要来决定应该在哪些区块编规划、编哪些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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