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地处湖北省中部,拥有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2013年12月20日,经国务院批复,荆门高新区成功晋级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李克强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把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股权激励、科技成果处置权、收益权改革等试点政策,扩大到更多科技园区和科教单位。”扩大企业股权、分红激励制度改革试点,让广大企业科技创新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分享改革红利,显然对于以民营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为主体的荆门高新区具有重要意义。
“作为新生代的国家高新区,我们应该立足区位优势发展特色产业,为园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荆门市委常委、高新区党工委书记李涛告诉记者,荆门高新区的改革重点领域在于民营企业及其研发机构。
据了解,荆门高新区现有各类企业287家,其中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2家,民营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277家。目前,高新区形成了“以国有企业为改革突破口、民营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为改革主阵地,先国有后民营、轻国有重民营”的总体思路,辅导培训50家以上列入改革名单的企业。以园区企业为改革主要对象,制定企业股权奖励个人所得税政策、市属国有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政策、民营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政策和企业股权激励登记政策,形成“1+4”政策体系。同时,坚持分类指导,梯度推进,对国有企业实行“先分红激励,后股权激励”,民营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根据企业意愿可实行“先分红激励,后股权激励”,也可“先股权激励,后分红激励”。对企业研发机构正在组织研发重大科技成果的核心研发人员可根据其成果产业化经济效益预期实行股权期权激励。
“开展民营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改革,是建设国家高新区的最佳切入点之一。”李涛表示,荆门高新区会做好顶层设计,抓好分层落实,使政策红利尽快惠及高新区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