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6月10日讯 记者李万祥报道: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印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为企业兼并重组提供司法保障的指导意见》,该司法解释共21条,分6个方面。
企业兼并重组是今后一个时期推进企业改革的重要任务。司法审判在企业兼并重组中发挥着重要职能作用,保障企业兼并重组依法有序进行。《意见》强调,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法治方式保障企业兼并重组工作依法有序推进;强化商事审判理念,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强国有资产保护,依法保障企业资产的稳定与安全。《意见》要求,注意防范企业借管理者收购、合并报表等形式侵占、私分国有资产;依法规制关联交易,严厉禁止不当利益输送;严格防范以关联交易的方式侵吞国有资产;对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公司董事等公司内部人员在兼并重组中利用特殊地位将不良资产注入公司,或者与公司进行不公平交易从而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应当严格追究其法律责任。
《意见》明确提出,要严厉打击企业兼并重组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各级人民法院要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坚持依法从严惩处的方针,严厉打击国有企业兼并重组中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滥用职权、非法经营等犯罪行为,依法严厉惩处非国有企业兼并重组中的职务侵占、挪用企业资金等犯罪行为,维护企业资产安全,同时,要努力挽回相关主体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