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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6月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地铁食,禁不禁?
□ 于中谷

法律法规的生命在于实施,如若没有实施,法律就容易变成一纸空文

地铁里到底该不该禁止饮食?这有必要通过立法手段来强制禁止吗?近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草案,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建议,应在草案中增加禁止饮食等条款。这再次引发了人们对于“地铁禁食令”的关注。

作为城市公共交通的主干线,城市轨道交通是客流运送的大动脉,是城市的生命线工程。轨道交通在越来越深地影响着人们出行的同时,其运营管理也日益规范化、法治化。

乘客是轨道交通的重要参与者,当依法有序参与。目前,虽然国家最高立法机关还没有专门的城市地铁和轨道交通立法,但有的地方已经颁布实施了相关地方性法规。

每次地方性法规立法中,一旦涉及“车厢内饮食”的条款,必然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毕竟这一条与“进食”有关。可是,除了低血糖病人遇不适需随时就餐等“特定紧急”情况外,这件事似乎更关乎个人教养,还没有触及必须“强制规范”的法律底线。

例如,在今年1月1日施行的《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审议过程中,一种意见认为,应将禁止在车厢内饮食的规定纳入轨道交通“乘客守则”,法规暂不作禁止性规定。于是,此前修订草案修改稿中关于禁止饮食行为的规定被删除。

虽然法律条例没有禁止车内行为,但这并未意味着车厢内随意饮食就是被“认同”的。现实中,对于在轨交车厢内饮食的行为,“乘客守则”会提出委婉劝阻,并向社会公布。同时,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和轨交企业也会积极宣传,引导乘客遵守乘车文明规范。

有时候,在车厢内饮食会因遗洒、异味等引起乘客之间或者乘客与运营企业之间的纠纷。但这些纠纷依靠协商调解较易解决。其实,强制规定地铁禁食的出发点是优化公民乘车环境。可是,这样立法的效果和所具备的操作性值得商榷。

想起之前网上流传的武汉地铁热干面事件。据说当时有一女子不听人劝阻,仍在地铁吃热干面,见有人要拍照发微博,就将一碗热干面直接扣在了拍照者头上。这件事发生在《武汉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之后。该条例规定,禁止在列车内进食;对在列车内进食的行为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后来,此事重点好像落在了“扣人一头热干面”的违法行为上。

地铁禁食的条例其实在许多城市都已经出台,但是实际被罚的案例少有听闻。法律法规的生命在于实施,如若没有实施,法律就容易变成一纸空文。轨道交通车站、车厢内是典型的公共场所,人员密集,流动性大。除依法营造安全文明的乘车环境外,交通参与者更应当自觉遵守文明规范、乘客守则,做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上下班高峰期的地铁里,摩肩接踵,人与人亲密接触,其实很少有人能够做到安然进食。反倒是平常人少时,心情悠然,有座,手捧一本书,乘车质量还是比较高。可正是享受地铁带来的便捷舒适时,忽然飘来一股刺激性极强的味道。“哦,韭菜馅包子啊!”大好心情顿时“晴转阴”,原先美好的享受瞬间被淹没在浓厚的包子味里,令人唏嘘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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