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允强 苏大鹏报道:辽宁省日前发出通知,要求辽宁各地加快实现将廉租房全部纳入公租房,实行房源统一筹集、资金统一使用、申请统一程序、配租统一管理,力争在今年内实现“两房”并轨运行。
今年3月,辽宁省开始实施廉租房和公租房并轨运行。按照统一部署,包含改租等方式筹集的新增廉租房建设计划调整并入公租房建设计划,在建廉租房项目建成后统一纳入公租房管理,此前已投入使用的廉租房逐步并入公租房统一管理。实施廉租房并入公租房后,辽宁各地“两房”资金筹集渠道保持不变,原来用于廉租房建设的资金调整用于公租房建设,用于廉租房租赁补贴的资金将继续用于补贴租赁住房的低收入保障对象。
据介绍,辽宁省公租房建设将逐步减少集中建设,推行新建商品房项目配建方式建设。辽宁省要求,配建的公租房应与所在项目的商品房同步规划设计,同步配套建设,同步竣工使用。
对于公租房的开发建设,辽宁省鼓励企业投资者特别是大中型企业参与,在不改变公租房使用性质的前提下,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采取市场化方式建设运营。辽宁省还鼓励房地产开发商将待售的商品房出租给保障对象,省内各地也可成立公租房运营机构统一租赁或购买户型面积符合标准的商品房、二手房,再向保障对象出租,增加公租房有效供应。
为扎实有效推进保障房建设,辽宁省年初就将今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计划纳入对辽宁各地政府的绩效考核中,明确要求年底前新增任务完成100%以上、基本建成任务完成10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