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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6月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2020年建成珠三角金改创新综合试验区——
广东金融改革提速
记者张建军

本报讯 记者张建军报道:近日,广东省公布《关于深化金融改革完善金融市场体系的意见》(下称《意见》),提出运用政策性金融工具和市场化手段,全面推进金融强省建设。根据《意见》,到2020年,广东将把金融业打造成为重要支柱产业,其增加值占GDP比重不低于9%,建成珠江三角洲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建成粤港澳紧密联系、在亚太地区具有较强集聚辐射力的国际金融中心区域。

据了解,自2012年获批建设珠三角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以来,广东积极推进金融改革,部署发展国际金融、科技金融、产业金融、农村金融和民生金融五大金融,以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水平。统计显示,截至2013年末,广东金融业增加值达3817亿元,占GDP比重提高到6.13%;金融机构总资产达到17.3万亿元,占全国的1/9;社会融资规模达1.38万亿元,创历史新高并居全国首位;广东投融资结构进一步优化,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不断增强。

《意见》提出了“5+1”金融改革发展新思路,即建设一个改革创新、竞争有序、监管适度、功能完善的现代金融体系,发挥金融支持珠三角转型升级和粤东西北振兴发展的双重驱动作用,推进金融、科技、产业融合创新发展,推进银行业、证券期货业、保险业及各类金融组织均衡发展,大力发展国际金融、科技金融、产业金融、民生金融和农村金融等5项内容;以及坚守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意见》共列举了8大类32项具体工作任务,涉及地方金融机构改革、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农村金融改革、现代金融工具运用、金融生态体系建设等多方面。

其中,基于珠三角深化推进转型升级和粤东西北振兴发展的大背景,《意见》提出加大对粤东西北地区的金融支持力度,促进区域金融联动。“当前,广东有近9成金融资源集中在珠三角。我们将着力盘活珠三角金融资源,支持粤东西北发展。”广东省金融办公室主任刘文通说,目前广东已经成立规模为121亿元的粤东西北振兴发展股权基金。相关资金是在珠三角募集,将在粤东西北投放。

根据《意见》,借助国家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战略机遇,广东将积极通过粤港澳自贸园区,建立有利于投资和贸易便利化的总体金融制度安排;并构建多层次的对外开放格局,以粤港澳金融中心区域为核心,强化对台湾和东盟的金融合作,深化与欧美发达国家的金融合作,形成完整的海上丝绸之路金融合作链条。“接下来,广东将在深圳前海、广州南沙、珠海横琴推行更加开放的政策,重点探索粤港澳金融合作。同时,我们还将进一步完善离岸人民币回流机制,使广东和东盟,甚至与伦敦、法兰克福等国际金融中心的联系更加紧密。”刘文通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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