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9版:关注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返回经济网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6月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湖北黄石:
让棚户区居民告别“蜗居”
记者魏劲松、通讯员丁元拾

本报讯 记者魏劲松、通讯员丁元拾报道:今年搬进宽敞明亮的3居室,让66岁的湖北省黄石市市民黄家忠乐得合不拢嘴。从黄石市最大的棚户区搬到环境优美的团城山经济开发区金广厦小区,他感觉生活一下子好了起来。

黄家忠能如愿以偿地住进理想的大房子,正是得益于黄石创新实施的保障房共有产权制度。黄家忠原来的房子有42.6平方米,根据共有产权制度,他在如今的位置拿到了还建房,但面积中多出的部分需按市场价格支付租金。工作人员给他算了笔账:老黄选的房子87.5平方米,多出44.9平方米,按周边房屋租金每月每平方米7.2元左右计算,他每月需支付323.28元。其间,他可随时将租赁部分的产权购为己有,也可继续租赁下去。

黄石有各类棚户区164片,棚户区居民迫切希望搬进新居。2009年起,黄石作出了诸多有益探索,共有产权住房就是其中一个方面。

黄石市市长杨晓波介绍说,“共有产权”制度更多的是从“权”的角度来设计规划。黄石借鉴企业合作合资、资产共有的理念,在住房保障领域引进了共有产权这一制度,就是要让保障房可买可租。

实行“共有产权”制度,巧妙地化解了棚户区改造工作中“拆迁户买不起、政府补贴不起”的全国性难题。杨晓波说,这项制度今后有望应用于旧城改造。

据介绍,黄石市已通过多种保障方式实现了住房保障对象全覆盖。根据规划,到“十二五”末,黄石将完成建设公租房132万平方米,公租房保障覆盖面达到市区户籍家庭的20%。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