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6月4日讯 记者杜铭报道:为规范我国南极考察活动,国家海洋局近日出台《南极考察活动行政许可管理规定》。我国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开展6类可能破坏南极环境和生态系统的考察活动,应当向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这6类活动包括:进入南极时携带非南极本土的动物、植物和微生物等有机生物,食物除外;猎捕哺乳动物、鸟类及无脊椎动物,采摘和采集植物以及其他可能干扰动植物的活动;采集南极陨石;进入南极特别保护区的活动;在南极建立人工建造物的活动;其他可能损伤南极环境和生态系统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