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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5月2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湖北省政府17个组成部门负责人接受省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
放权后如何优化环境
本报记者 魏劲松 通讯员 王新风

“行政审批取消了,但地方又新设定条件,而且成了收费项目,怎么办?”

“超市开业1月被查20多次,执法混乱如何杜绝?”

“中介机构与行政机关脱钩不彻底,还借用行政权力获利,有什么办法制止?”

5月27日,湖北省政府17个组成部门的负责人接受省人大常委会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专题询问。

目前,湖北省本级保留行政审批事项286项,是全国行政审批事项最少的省份之一。然而,省人大常委、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栾丽娜告诉记者,部分事项虽然取消审批,但有的地方又设定了登记、备案、审定、年检等诸多条件,实质上是变相行政审批。“这些新设条件大多成了收费项目,有些收费项目转到了中介机构,企业负担没减轻。”

湖北省副省长甘荣坤表示,湖北已经制定了《湖北省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办法》,在全国率先编制了升级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初步实现了“目录之外无审批”。“但审批事项少未必办事不难。我们还应该从行政体制创新和政府职能转变入手,积极探索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促进政府简政放权。”甘荣坤说。

对于行政审批互为前置、相互推诿的问题,省编办表示正从两个方面着手解决:一是按照工商登记体制改革后的办法,实行“先照后证”,将取消和调整一部分前置审批事项;二是正在开发建设省级投资项目联合审批平台,将住建、国土、水利、交通等19个省直部门的相关审批业务整合到一个平台上,实行“同步受理、同步办理、限时办结、互抄互告、信息公开”,较好地解决前置后置问题。湖北省编办党组书记、主任岳勇说,我们将督促各地各部门逐项抓好衔接落实,建立市州县统一平台,切实解决行政审批事项权责不相匹配的问题。

多头执法、重复执法、乱执法,是企业反映集中的突出问题。“这一方面说明执法部门多,需要从体制上加以整合;另一方面即使合法性上没什么问题,其执法合理性、科学性也值得研究。”省政府法制办主任张绍明介绍说,他们将探索整合执法主体,解决执法机构过多、过滥、重复执法的问题。把省、市两级职能转向指导、监督、协调执法工作为主,尽量避免多头、多层执法。以提高行政执法合理性、科学性为出发点,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健全重大行政执法备案制度,探索执法部门面向企业的各种检查实行内部统筹和向同级政府法制部门备案的新机制。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田承忠表示,对于有行政执法权、行政收费权的部门,省政府要好好排查清理一下,尽快列出权力清单。

中介机构与行政机关脱钩不彻底,借用行政权力获取不当利益,是影响湖北经济发展环境的一个问题。湖北省发改委副主任肖安民告诉记者,“全省将改革社会组织登记制度,对行业内商会类、公益慈善类、科技类、从事社区服务类的社会组织,实行直接到民政部门登记。有些提供服务的社会企业就只有一家,没有办法进行公平竞争,可以通过‘一业多会’解决这个问题。”

肖安民介绍说,针对目前存在的中介不中立、脱钩不彻底问题,将制定相应管理办法,特别是对投资项目前置审批类机构实行目录管理;加强对中介服务机构承接政府转移部分职能事务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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