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5月28日讯 记者常理报道:今年,国家明确继续实行小麦、早籼稻最低收购价政策,以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6部门日前联合印发《2014年小麦、早籼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预案规定,2014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格为1.18元/斤(国标三等品),早籼稻最低收购价格为1.35元/斤(国标三等品)。今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时间为5月21日至9月30日,早籼稻最低收购价执行时间为7月16日至9月30日。
记者从中储粮总公司了解到,今年的小麦、早籼稻托市收购预案,继续坚持了由中储粮作为国家委托的托市政策执行主体,并实行统贷统还,即由中储粮对各收储企业托市收购所需贷款统一向农发行承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