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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5月2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警惕压缩型 发展的“贻害”
顾金俊

韩国有句俗话,叫“坏事不会一次就结束”。最近韩国接连发生的灾难似乎再次印证了这句话。

4月16日,“岁月号”客轮在沿海沉没,至今仍有16人失踪,确认死亡人数达到288人;5月26日,京畿道高阳市地下施工现场发生火灾,造成7人丧生,41人受伤;5月28日,全罗南道一疗养院发生火灾,21人遇难。

接二连三的事故与人数众多的伤亡震惊了韩国社会,有识之士扼腕叹息,许多人的思绪又回到了20年前。1994年10月21日,位于首尔汉江之上的圣水大桥中段突然断裂,导致32人死亡,17人重伤。1995年6月29日,首尔三丰百货大楼瞬间倒塌,共造成502人死亡,937人受伤。

20年前的事故与今天的灾难表面上看有很大差异,但究其根源并无不同。这些事故与灾难都是压缩型跨越式发展的遗留表现。韩国从上世纪60年代中期开始制定经济发展规划,在政府主导之下,经过二三十年的艰苦努力,由战后贫弱之国一跃成为中等发达国家。这种压缩型跨越式的发展固然为韩国赢得了“汉江奇迹”的美名,但那些重视发展速度而忽视发展质量、偏爱经济效益而忽略社会效益的做法也给韩国社会留下了许多隐患。

如果说,20年前的建筑物倒塌是岁月对韩国社会硬件质量的考验,那么今天的系列惨剧则证明,压缩型跨越式发展在社会意识层面上的“贻害”仍然存在。经营者安全责任意识淡薄,监管者措施不力疏于管理,是造成今日惨剧的深层次原因。这些惨剧不仅给国民带来心理伤痛,也直接影响了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

痛定思痛,韩国政府近期采取一系列措施,在严惩事故责任人的同时,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督与管理。但愿这些亡羊补牢的措施能尽快取得实效。更重要的是,所有正在追求或已经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国家都应从韩国吸取教训,“又好又快”的发展决非权宜之计,而是百年大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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