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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5月2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农机贷款需建风险化解机制
本报记者 郭子源

近日,湖南银监局就银行业支持农业机械化问题,对株洲、湘潭、衡阳、邵阳、益阳、岳阳、永州七地开展调研。调查结果发现,银行发放农机贷款仍面临两大风险。

第一重风险是处置变现难。据调查,当前农机具二级流转市场发展滞后,一旦发生风险,银行无法有效地进行处置、变现。从株洲、益阳等地反映的情况看,由于农机贷款风险相对较大,一些保险机构不愿介入。

第二重风险是信息不对称造成的贷后管理风险。据湖南银监局介绍,目前,农机贷款的主要方式有两种,一是直接向农机户放贷,一是以合作社为承贷主体,再由合作社将资金分给社员使用,后一种更为常见。在永州,农机户的原材料采购、生产技术指导、产品销售等主要依托专业合作社完成,但大部分合作社的内控管理、财务状况均不够规范,导致银行难以全面掌握合作社的整体经营情况,贷前调查和贷后管理信息来源渠道单一,进而影响放贷效率。

针对银行发放农机贷款的两重风险,湖南银监局提出建议认为,农机信贷风险化解和补偿机制亟需健全。

一方面,针对处置变现风险,应加强农机具信息数据平台和二级流转市场建设,促进农机具抵押、处置和变现。

另一方面,针对“贷后管理风险”,银行业要从自身入手,加强对农机贷款的管理和服务创新。

具体来看,银行业机构应掌握专业合作社和农户的生产经营情况,全面开展农机贷前调查,加强贷后管理和风险防控。同时,根据农业生产的季节性特征,合理安排农机信贷资金,创新与农机贷款相配套的场库棚贷款、作业费用、生产资料购买等流动资金贷款品种,为农业机械化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

湖南银监局同时建议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对农机贷款实行财政贴息、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对大规模发放农机具贷款的银行业机构给予一定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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