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5月20日讯 记者顾阳报道:海关总署新闻发言人张广志在接受《经济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海关总署将从完善大通关建设、推动“黄金水道”与“新丝绸之路”对接、发挥海关特殊监管区作用、加强沿江口岸建设等方面,研究推出具体措施支持长江经济带建设。
张广志表示,海关总署将进一步完善长江流域大通关体制,抓紧开展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试点,并争取尽快在长江经济带等地区推广实施。据悉,目前海关已建立了“长三角”区域、上海与中部六省、川渝沪等区域通关合作机制,下一步将继续整合提升,按照市场和物流规律,推动长江经济带11省份海关更大范围、更多领域的区域通关改革,努力实现沿长江不同关区之间的一体化作业。
为推动长江“黄金水道”与“新丝绸之路”黄金通道互相连接,海关总署将进一步加强中欧铁路沿线国家海关间的互助合作,降低货运通关成本;积极宣传推介中欧铁路货运班列项目,为企业提供沿线国家最新的海关监管政策等信息;继续支持云南面向西南开放桥头堡建设,重点提高云南口岸建设和开放水平;支持中缅油气管道等重点项目建设,促进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建设;在中欧海关“安全智能贸易航线”合作项目中,发挥上海、重庆2个试点港口的作用,密切长江沿线港口的对欧联系。
近年来,海关利用特殊监管区域的政策优势,大力支持长江流域内陆地区承接产业转移,支持重庆等地成功走出一条“整机+配套”、“一头在内、一头在外”的内陆型加工贸易发展模式。张广志表示,下一步,将统筹推动长江经济带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整合优化,推动类型整合、政策整合和管理整合,优化产业结构、市场结构和功能结构,帮助区内企业统筹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在高端制造、物流和维修等发展的基础上,向研发、销售、结算等拓展,延长产业链,提高附加值。同时,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关监管创新的制度成果也将在长江经济带复制推广。
据悉,目前沿江11省份共有各类开放口岸70个,重庆、成都铁路车站实现了临时开放。张广志表示,海关总署将会同相关部委重点支持在长江流域符合条件、发展潜力大的地区设立口岸,同时落实好已列入国家口岸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长江流域口岸的开放或扩大开放任务,为长江经济带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提供更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