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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5月2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海自贸区跨国公司总部外汇 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试点启动
记者沈则瑾

本报讯 记者沈则瑾报道:上海自贸区跨国公司总部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首批试点银企合作日前签约。21家企业分别与13家银行签署合作协议,这标志着外汇管理支持上海自贸区总部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落地。

跨国公司总部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试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创新跨国公司账户体系。允许跨国公司同时或单独开立国内、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集中管理境内外成员企业外汇资金,开展资金集中收付汇、轧差净额结算。二是进一步简化单证审核。三是便利跨国公司融通资金。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与境外划转自由,没有额度控制;在规定的外债和对外放款额度内,国内、国际账户内互联互通。四是资本金结汇采取负面清单管理。资本金资金意愿结汇,审核真实性后对外支付。五是加强统计监测防控风险。

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负责人表示,在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指导下,上海市分局将遵循自贸区简政放权的改革思路,努力为自贸区总部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同时,要求试点企业和银行切实落实试点各项监管要求,在享有权利的同时承担相应的义务,严格按照外汇管理政策规定的便利措施办理相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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