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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5月2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确定15县30镇新型城镇化试点——
甘肃保存有“记忆”的城镇乡村
本报记者 李琛奇 陈发明

“延续历史文脉,努力建设有记忆的城镇乡村”,成为甘肃近日启动的新型城镇化试点引人注目的一点。

5月4日,甘肃省政府印发实施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指导意见,全省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正式启动。在甘肃省政府随后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省住建厅副厅长梁文钊特别强调新型城镇化建设中保存“文脉、记忆”的重要性。他说,甘肃在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中,要按照有关要求,充分挖掘城镇及村庄特色的独特性和唯一性,塑造地域文化特色,建立传统优秀文化传承体系,保护文化遗产和自然生态景观。

甘肃省此次确定的为期3年的试点县、镇,主要集中在紧靠交通沿线、旅游景区、有特色产业基地的县和基础条件较好的镇。在试点范围、试点名单的确定上,甘肃按照县(市)、镇不重合,点面结合,突出特色,兼顾个别灾后重建乡镇,选择了15个县和30个镇。在已确定的30个试点镇中,有4个全国重点镇,1个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从发展类型来看,16个镇以产业聚集型为主、7个镇以文化旅游型为主、6个镇以商贸流通型为主。在15个试点县(市)中,有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1个,省级历史文化名城2个,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2个,省级历史文化名镇1个、历史文化名村3个。

梁文钊表示,这些试点县、镇,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要高度重视文化遗产的保护、注重传统文化的传承、注重历史文化的创新。要实施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古树名木和风景名胜资源保护工程,塑造富有特色、独具魅力的城乡风貌。

据介绍,在旧城改造、村庄建设中,甘肃要求保护好历史文化遗产、民族文化风格和传统风貌,在新城区建设中要融入传统文化元素,与原有城镇自然人文特征相协调,要在保护好现有历史风貌和重点古迹的前提下,更加注重创新性,通过对古代建筑按原来的历史风貌还原等手段,融合现代科技成果和设计理念,努力使隐性文化显性化,让地下的走上来,让书本里的走出来,创造既有传统风骨,又有现代气质的建筑和城镇发展新路径。

省住建厅厅长杨咏中解释说,甘肃各地自然条件、经济社会发展和城镇化水平差异性较大,城镇化发展靠一种或几种模式难以解决,必须根据各地自然地理条件、社会人文现状、经济发展水平、城镇化发展特征等一系列具体情况,走各具特色的新型城镇化发展之路。

记者注意到,在甘肃省政府的指导意见中,还有许多先行先试的重要举措。在户籍改革方面,甘肃省公安厅负责人告诉记者,要以形成合法稳定住所和合法稳定职业为户口迁移基本条件,全面放开落户限制,在试点县域和试点镇域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的性质差别,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甘肃省各级财政将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城镇化试点,并将探索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将通过财政奖补、贷款贴息等方式,调动社会资本参与城镇化建设,逐步建立政府、企业、个人共同投资的多形式、多元化、多渠道的城镇化建设投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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