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何川报道: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近日联合公告,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证券交易及登记结算系统于5月19日正式投入运行。
新三板有关负责人表示,在去年底发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细则(试行)》后,该项《转让细则》于5月19日起正式实施。《转让细则》中关于做市转让方式的规定,以及协议转让方式下意向委托与意向申报的规定,将待完成相关技术开发和测试后实施,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而股票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应当符合规定的条件,具体条件由股转系统另行制定。《转让细则》中关于竞价转让方式的规定,将待有关条件明确后实施。
据了解,在新三板进行转让的两网公司和退市公司股票转让相关制度不变,仍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转让暂行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