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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5月1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文化企业三十强亮点纷呈
本报记者 韩秉志 杨阳腾

第六届“文化企业30强”名单呈现出的新变化,反映出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新特点新亮点。

先看评价指标。本届“文化企业30强”强调了企业获奖和出口评价指标,体现了对文化企业要确保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导向要求,体现了对推动文化企业走出去的鼓励支持。

再看企业形态。文化企业30强中,既有文化艺术、广播影视、出版发行等传统文化企业,也有动漫游戏、网络文化、主题公园等新兴业态的文化企业,反映了当前我国文化产业多门类竞相发展的良好格局。

本届“文化企业30强”呈现的另一特点,是转制国有文化企业优势地位继续凸显。30家企业中,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21家,占总数的70%,主营收入和净资产均占入选企业主营收入总和的80%左右。细读榜单可以发现,一批曾经上榜的文化企业持续展现活力。上届30强中有23家企业在本次继续入选,占总数的76.7%,且主营业务收入、净资产分别比上年增长13%、19%。除了老牌的“常青藤”,“新树苗”也在不断涌现。今年民营文化企业入选数量比上届增加2家,其中3家为首次入选。这反映了民营文化企业正逐步成为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力量。

文化科技企业继续表现抢眼。从各类别企业发展情况看,文化科技类企业的利润率仍保持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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