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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5月1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创新社会管理模式
辽宁住房投保农户将达百万户

本报讯 记者张允强报道:辽宁省开展农村住房保险,有效降低了灾害危险,提高了农村居民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目前辽宁省已为1884户农村村民办理了房屋理赔,赔付金额531.05万元,预计今年底村住房投保农户将达100万户。

从2013年5月底,辽宁省已在本溪、营口、鞍山和锦州等地推进实施农村住房保险工作并探索商业保险与减灾救灾相结合的新型社会管理模式。将洪涝、泥石流、雪灾和地震等自然灾害以及火灾、爆炸等意外事故纳入保险责任范围。各地区保费额度20元到25元不等,根据居民状况,政府补助5元到15元,农村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以及五保户由政府全额承担。辽宁省民政厅救灾处处长王庆湖介绍:“资助易灾地区农户投保农房保险,有效实现了自然灾害的风险转移,减轻了政府救灾资金压力,也缓解恢复重建的经济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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