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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5月1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股票市场
搭建并购重组平台
本报记者 陆 敏 温济聪

新“国九条”明确提出,鼓励市场化并购重组,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在企业并购重组过程中的主渠道作用。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资本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重要性正日益凸显出来。但正如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在此前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资本市场目前尚未充分发挥资源配置的作用,发行上市、并购重组、公司退出等环节的市场化程度仍有待提高。

“对于金融机构来说,一个很重要的职能就是促进整个实体经济的发展。”中信证券董事长王东明表示,“新‘国九条’,特别是多层次资本市场这一块的发展,很重要的一点,就是怎么样解决金融机构对实体经济服务的问题。”

在天相投资咨询公司董事长林义相看来,并购重组是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途径之一,需要资本市场为其提供有力支撑,同时,并购重组对资本市场的资金、股本、股权、托管等层面的需求也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从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发达的资本市场为并购重组提供了土壤,并购重组也可去库存,消化产能过剩。”林义相说。

新“国九条”在“鼓励市场化并购重组”一节中更进一步提到,“强化资本市场的产权定价和交易功能,拓宽并购融资渠道,丰富并购支付方式。尊重企业自主决策,鼓励各类资本公平参与并购,破除市场壁垒和行业分割,实现公司产权和控制权跨地区、跨所有制顺畅转让。”

“并购重组是市场化行为,必须要走市场化的路线。”在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董事长沈琦看来,突出“市场化”路径选择是新国九条中有关并购重组的一大亮点。“目前,在定价、交易方式等层面存在一些非市场化因素,影响了企业间的并购重组,甚至会造成错配的后果。”

“让资本市场更好地发挥好产权定价和交易功能,拓宽企业的融资渠道以及丰富并购支付方式,都是基于市场化的创新。”沈琦说,“以并购支付方式为例,目前市场普遍采取的是通过发行股票来购买资产,而通过并购债等债券以及其他融资方式拓宽投融资渠道是未来的主要发展方向。”

证监会5月9日发布《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两个办法也为退市公司的并购重组提供了相应的制度安排。

随着新“国九条”的逐步落实以及证监会相关文件的出台和完善,未来二级市场并购重组事件有望进一步增多。“对于上市公司而言,可以大力发展外延式并购推动自身业务发展,而对于投资者而言,更多的并购重组也有望为其带来前所未有的投资机会。”大同证券资深投资顾问付永翀建议,相关部门在落实执行新“国九条”过程中,应不断加大信息披露和并购重组的透明度,多措并举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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