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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5月1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联合国相关委员会审议《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履约报告
中国履约成绩获广泛赞誉
记者陈建

本报日内瓦电 记者陈建报道:联合国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委员会当地时间8日在日内瓦威尔逊宫审议了中国执行《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第二次履约报告。委员会专家在审议中积极评价中国履约成绩,肯定中国根据自身国情制定的各项政策措施。

中国代表团团长吴海龙大使在发言中表示,2009年10月,中国外交部牵头成立近30家立法、司法、行政部门组成的跨部门协调机制,就执行《公约》各项条款及上次审议结论情况进行总结,并于2010年和2014年分别提交10万多字的第二次履约报告和共同核心文件及8万多字的答复材料。撰写过程中,中国政府多次征询中国社科院、全国妇联等非政府组织和学术研究机构的意见,通过外交部网站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吴海龙大使重点介绍了中国在完善经社文法律体系、保障生存权与发展权、改善民生、促进教育和文化发展、保护环境、公共卫生、保障特殊群体利益、促进少数民族地区发展、开展国际人权合作等方面最新进展,强调民之所望就是中国政府的施政所向,中国政府和人民正在为实现中国梦和“两个一百年”的目标不断奋斗,相信随着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的稳步推进,中国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保障将取得更大发展。

在审议中,联合国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委员会专家积极评价中国履约成绩,肯定中国根据自身国情制定的各项政策措施,并提出近110个涉及经济、社会及文化领域的问题。中国代表团本着开放务实的精神,逐一予以认真答复,既介绍中国政府所作努力,同时也不回避困难和挑战,受到专家们的普遍好评。

《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是最有影响的国际人权文书之一。中国于2001年3月批准该公约,并于2005年4月顺利接受首次履约报告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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