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5月9日讯 记者林火灿报道:国家发展改革委9日发出通知,决定自10日零时起,将汽、柴油价格每吨均降低50元,测算到零售价格90号汽油和0号柴油(全国平均)每升均降低0.04元。
此次成品油价格调整后,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供军队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家储备用汽、柴油供应价格每吨均降低50元,调整后的汽、柴油供应价格分别为每吨8745元和7625元;供交通、民航等专项用户汽、柴油最高供应价格每吨分别为9145元和802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