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9版:关注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返回经济网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5月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北京一季度排污费开单8800万元
用经济手段促减排效果显现

本报北京5月6日讯 记者杨学聪报道:自今年1月1日在全国率先大幅提高二氧化硫等4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收费标准以来,北京第一季度排污费开单金额已达8800万元,是去年同期的10倍以上,其中,来自北京四大电厂的排污费共计1847.66万元。据悉,自3月7日北京市海淀区开出排污费提标第一单后,其他区县均开出排污费新标准第一单,其中房山区开出了金额最大的一单,为65.8万元。

记者从北京市环保局了解到,收取的排污费将全部用于北京的污染治理工作。随着新的排污收费征收标准的实施,排污费征收作为环境管理手段的经济杠杆作用初步显现,很多排污单位,特别是燃煤电厂、水泥厂等排污大户加大了减排力度。其中,四大燃煤电厂今年一季度燃煤量共计260万吨,同比减少约20万吨。对个别排污单位出现超标排放,受到环保部门处罚的同时,还要加倍征收排污费。

北京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随着新的排污收费征收标准的实施,排污费征收作为环境管理手段的经济杠杆作用初步显现。首先是排污费收取标准为治理成本,真正体现了收取排污费的意义。第二,提标后,排污单位对环保部门排污量核定的关注程度提高,核定更加规范、准确。第三,随着“排污单位按月申报排污状况”规定的实施,排污单位作为“申报主体”的责任意识大幅增强,间接加大了排污单位自身的环境管理力度。第四,受排污费数额大幅上涨的影响,北京部分排污单位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