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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5月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广西增加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

本报讯 记者周骁骏 童政报道:近日,广西启动第二批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在第一批柳州、钦州市2个试点市基础上,选择南宁、北海、防城港、百色、崇左市开展第二批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试点扩大到7个市,惠及参保城乡居民2000多万人。

方案规定,对符合大病保险报销范围、大病保险起付线以上的个人自负医疗费用,进行合理分段并设置支付比例,在最高支付限额内,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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