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我国扶贫工作力度不断加大,扶贫资金总量逐年递增,已从1980年的5亿元增至2013年的394亿元。扶贫资金对加快贫困地区发展、改善贫困群众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发挥了积极作用。然而,一些地方只注重争取扶贫资金,却放松了对扶贫资金支出方面的监管,忽视了在使用质量上的跟踪评价以及在使用效率上的追踪监控。
如何把事关群众福祉的钱管好用好,让扶贫资金真正成为贫困群众的“保命钱”?笔者认为,必须完善监管机制,提升资金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率。
首先,从制度上着手,建立和完善公开、透明的操作运行机制,让扶贫资金在阳光下运行,让公众参与到扶贫资金的监督之中。具体来说,就是要完善拨款、记账以及内部稽核控制制度,确保扶贫资金能安全、高效地发挥作用,要用政府和社会合力加强对扶贫资金的监管。
其次,要将扶贫资金安全纳入权责匹配的法规保障中,用法律确保“保命钱”管好用好,对贪污侵占挪用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惩不贷,确保扶贫资金充分惠及扶贫对象,真正为贫困群众脱贫发挥作用。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 廖海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