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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5月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六部门推进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
到2020年基本建立较为完善的机制

本报北京4月30日讯 记者曾金华 崔文苑报道:财政部、民政部等6部门今天联合发布意见,部署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试点工作,力争到2020年,在全国基本建立比较完善的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机制。

6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做好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试点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应以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市场推动、共同监督为原则,突出残疾人服务公共性和公益性,优先设立受益面广、受益对象直接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意见规定,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的内容为适合市场化方式提供、社会力量能够承担的公共服务。根据当前残疾人服务实际,各地可选取残疾儿童筛查、诊断、抢救性康复、残疾人康复辅具配置(辅助器具适配)、残疾人照料服务、有劳动能力的残疾劳动者就业培训与岗位提供、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等服务项目集中开展试点工作。

对于资金保障问题,意见规定,各地要按照要求,通过既有财政预算安排的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资金,统筹解决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所需资金。

意见提出,原则上,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都要选择1到2个地区或城市开展试点工作,取得经验后再逐步扩大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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