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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4月3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警示金融机构同业业务风险——
央行报告释放强烈监管信号

中国人民银行29日发布的《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4)》,是央行首次以公开报告的形式,对我国金融机构同业业务风险进行警示,释放出强烈的监管信号,备受市场关注。

报告中,央行以“规范同业业务”为专栏,直陈同业业务存在以下四大风险隐患:

一是由于同业业务具有不缴存存款准备金、节约资本和拨备、不受存贷比约束以及交易对手之间互利等特点,部分银行机构通过同业业务规避宏观调控和监管要求。二是不少金融机构通过较低成本借入短期同业资金,再投资于期限长、收益高的资产来获取超额收益,期限错配不断增加,可能导致流动性风险。三是部分同业业务透明度低,会计核算不规范,加大了风险监测和监管难度。四是金融机构间资金联动性增强,部分同业业务通过多层“通道”包装,结构复杂,资金划转频繁,造成金融机构整体资产规模虚增,一旦某个环节发生风险,极易引发交叉性风险传染。

分析人士预计,对同业业务的规范管理已进入监管层视野。

“为控制房地产、影子银行、地方融资平台‘三位一体’的金融风险,政府很可能继续加强对银行同业业务及其他‘影子银行’活动的监管。”中国银行国际金融研究所研究员周景彤说。

央行在报告中即建议,为切实提高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效率和水平,推进同业业务健康发展,要规范同业业务类型和会计核算,加强金融机构同业业务内部管理,提高同业业务外部监管要求,规范金融机构资产负债业务创新,提高同业业务透明度,切实防范风险隐患。

文/新华社记者 王宇 王培伟

(据新华社北京4月29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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