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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4月3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税务系统全面推行首问责任制
首位接洽人员须负责到底

本报北京4月29日讯 记者曾金华 崔文苑报道:记者今天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税务总局日前发布通知,决定在全国税务系统全面推行首问责任制,明确提出首位接洽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的税务人员,必须对纳税人所办事项负责到底,确保纳税人话有人听、惑有人解、事有人办。

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负责人介绍说,首问责任制是规范税务机关为纳税人办理或有效指引纳税人完成办理涉税事项的制度。税务总局通知从首问责任人、适用范围、责任部门、办理原则及标准、后台支撑等方面对首问责任制的内容作出了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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