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会计报表附注
6.1会计报表编制基准和说明
1、公司会计报表编制基准不存在不符合会计核算基本前提的情况。
2、公司财务报表是根据财政部于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3、报告年度会计报表编制基准、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与上年同期未发生变化。
6.2或有事项说明
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或有事项。
6.3重要资产转让及出售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要资产转让及出售行为。
6.4会计报表中重要项目的明细资料
6.4.1披露自营资产经营情况
6.4.1.1按信用风险五级分类结果披露信用风险资产的期初数、期末数
表6.4.1.1
不良资产合计=次级类+可疑类+损失类
6.4.1.2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准备的期初、本期计提、本期转回、本期核销、期末数;贷款的一般准备和专项准备和其他资产减值准备
表6.4.1.2
6.4.1.3自营股票投资、基金投资、债券投资、长期股权投资等投资的期初数、期末数
表6.4.1.3
6.4.1.4自营长期股权投资的企业名称、占被投资企业权益的比例、主要经营活动及投资收益情况
表6.4.1.4
6.4.1.5自营贷款的企业名称、占贷款总额的比例和还款情况
表6.4.1.5
6.4.1.6表外业务
表6.4.1.6
6.4.1.7公司当年的收入结构
表6.4.1.7
注: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利息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均为损益表中的一级科目,其中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利息收入、营业外收入为未抵减掉相应支出的全年累计实现收入数。
6.4.2信托资产管理情况
6.4.2.1信托资产的期初数、期末数
表6.4.2.1
6.4.2.1.1主动管理型信托业务期初数、期末数
表6.4.2.1.1
注:“合计”行为主动管理型信托项目的总额,它包含所有运用方式的主动型产品。“证券投资类”“股权投资类”“融资类”“事务管理类”是主动管理型信托中的几个重点类别,包含在“合计”中,但是与“合计”行没有勾稽关系,“合计”行大于或等于这四类之和。
6.4.2.1.2被动管理型信托业务期初数、期末数。分证券投资、股权投资、融资、事务管理类分别披露
表6.4.2.1.2
6.4.2.2本年度已清算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6.4.2.2.1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集合类、单一类资金信托项目和财产管理类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表6.4.2.2.1
6.4.2.2.2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主动管理型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表6.4.2.2.2
6.4.2.2.3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被动管理型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表6.4.2.2.3
6.4.2.3本年度新增的集合类、单一类和财产管理类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
表6.4.2.3
注:本年新增信托项目指在本报告年度内累计新增的信托项目个数和金额。包含本年度新增并于本年度内结束的项目和本年度新增至报告期末仍在持续管理的信托项目。
6.4.2.4信托业务创新成果和特色业务有关情况。
2013年,公司围绕(准)资产证券化业务开展探索和实践,与兴业银行合作开展了信用卡信贷资产转让业务,信托资金用于受让兴业银行持有的信用卡持卡人因申请账单分期、消费分期、现金分期付款业务形成的信用类债权资产,信托存续规模约20亿元。该类项目是公司在信贷资产证券化领域的一次创新实践,也是信托业在信用卡应收账款证券化方向的先行探索。
同时公司成立专门小组,正式启动了资产证券化业务特殊目的信托(SPT)的资格申请工作。
除上述围绕(准)资产证券化业务创新工作的开展外,在土地流转信托、家族传承信托、信托公司金融股权投资等领域公司也进行了着重于实务层面进行的探讨,为后续推进相关业务打下了一定的基础。
在未来工作中,公司还将不断根据市场和宏观环境,努力发展创新业务,为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实现持续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6.4.2.5本公司履行受托人义务情况及因本公司自身责任而导致的信托资产损失情况。
截止2013年12月31日,本公司未出现因自身责任导致信托资产损失的情况。
6.5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6.5.1关联交易方的数量、关联交易的总金额及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等
表6.5.1
注: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1)本公司对关联方交易价格根据市场价或协议价确定,与对非关联方的交易价格基本一致,无重大高于或低于正常交易价格的情况。2)固有财产、信托资产与关联方贷款按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执行,投资按市场公允价确定。3)信托财产与信托财产之间的关联交易按交易双方协商价格执行。
6.5.2关联交易方与本公司的关系性质、关联交易方的名称、法人代表、注册地址、注册资本及主营业务等
表6.5.2
6.5.3逐笔披露本公司与关联方的重大交易事项
6.5.3.1固有财产与关联方:贷款、投资、租赁、应收账款担保、其他方式等期初汇总数、本期借方和贷方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5.3.1
6.5.3.2信托资产与关联方:贷款、投资、租赁、应收账款、担保、其他方式等期初汇总数、本期借方和贷方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5.3.2
6.5.3.3信托公司自有资金运用于自己管理的信托项目(固信交易)、信托公司管理的信托项目之间的相互(信信交易)交易金额,包括余额和本报告年度的发生额。
6.5.3.3.1固有财产与信托财产之间的交易金额期初汇总数、本期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5.3.3.1
6.5.3.3.2信托资产与信托财产之间的交易金额期初汇总数、本期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5.3.3.2
6.5.4逐笔披露关联方逾期未偿还本公司资金的详细情况以及本公司为关联方担保发生或即将发生垫款的详细情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本公司未发生关联方逾期未偿还本公司资金的情况,也无本公司为关联方担保发生或即将发生垫款的情况。
6.6会计制度的披露
本公司固有业务、信托业务执行的会计制度为财政部2006年新修订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
7.财务情况说明书
7.1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3年度公司实现利润总额25,010.71万元,扣除所得税6,318.10万元后,实现净利润18,692.60万元。按规定计提法定盈余公积1,869.26万元、计提信托赔偿准备934.63万元、计提一般风险准备1,181.80万元,2013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为14,706.91万元。加上调整后年初未分配利润7,963.17万元,减去转增资本部分7,894.80万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余额为14,775.28万元。
报告期内,根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分配现金红利为2013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的30%,即4,412万元。
7.2主要财务指标
表7.2
注:1此利润率与监管评级时提供一致,平均所有者权益=(a0/2+a1+a2+a3+a4/2)/4
2此人均与监管评级时提供一致,职工平均数=(a0+a4)/2
7.3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无。
8.特别事项提示
8.1前五名股东在报告期内变动情况及原因
无。
8.2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及原因
2013年4月5日,公司股东三井住友信托银行推荐甲斐伸一郎先生接替浅野寿夫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2013年5月3日,公司一届二十一次董事会通过了聘任甲斐伸一郎先生担任副总裁的议案。2013年7月16日,中国银监会江苏监管局核准甲斐伸一郞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任职资格(《江苏银监局关于甲斐伸一郞(KAI shinichiro)任职资格的批复》苏银监复〔2013〕343号)。甲斐伸一郎先生在风险管理方面从业经验丰富,其到任有利于紫金信托未来的稳健发展。
2013年7月25日,公司一届二十五次董事会通过了《关于聘任伍兵先生为公司总裁助理的议案》。2013年9月23日,中国银监会江苏监管局核准伍兵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助理任职资格(《江苏银监局关于伍兵任职资格的批复》苏银监复〔2013〕497号)。伍兵先生具有多年资本市场从业经验,其到任为紫金信托证券投资业务和固有业务的未来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8.3公司的重大诉讼事项
无。
8.4报告期内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受到处罚情况
无。
8.5报告期内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提出整改意见的整改情况
报告期内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未提出整改意见。
8.6本年度重大事项临时报告的简要内容、披露时间、所披露的媒体及版面
公司网站为信息披露的主要媒介,2013年度无重大事项临时报告。
8.7银监会及其省级派出机构认定的其他有必要让客户及相关利益人了解的重要信息
无。
9.公司监事会意见
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职责明确,有效行使了公司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执行机构的职能。
②2013年公司董事会认真加强科学决策和风险管理,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相关法规开展工作。公司按照《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和中国银监会有关规定依法经营。本报告期内未发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存在违法违纪和有损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③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