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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4月2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78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6年第6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营业场所由“江苏省南京市洪武北路55号置地广场2303—2308室”变更至“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汉中路2号亚太商务楼12层A、E、F单元”,其他事项不变,并换发新的金融许可证。现予以公告:

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Hang Seng Bank (China) Limited Nanjing Branch

机构编码:B0269B132010001

许可证流水号:00599072

营业范围:许可该机构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

批准成立日期:2007年05月18日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汉中路2号亚太商务楼12层A、E、F单元

发证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证日期:2014年04月08日

以上信息可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www.cbrc.gov.cn)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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