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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4月2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常务副理事长郑新立——
制定功能型产业政策 对转型升级成效更大
记者裴珍珍

本报讯 记者裴珍珍报道:4月26日,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常务副理事长郑新立在中国社科院民营经济研究中心成立20周年暨2014年年会上表示,我国目前正处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刻,不仅不能使政府“去功能化”,而且要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他同时提出,制定功能型产业政策对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将发挥更大的成效。

“实现经济的转型升级是一项艰巨的历史任务。当前,我国正处于向高收入国家攀升的艰难爬坡阶段。近一年多来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正是结构转换难度加大的反映。在这样一个特殊阶段,尤其需要在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的同时,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郑新立说。他提出,计划、财税、金融3大杠杆是宏观调控的基本手段,要围绕促进转型升级形成调控合力。面对转型升级的任务,计划部门应制定转型升级的目标、重点、要求;财税部门应运用减税、贴息、资本金补助等措施,引导信贷和社会资金投向;金融部门应运用定向宽松的货币政策,包括点贷、重点建设债券等措施,引导信贷资金投向规划和财税政策引导的方向。特别是目前,金融调控政策应适时从总量调控为主转变到以结构调控为主,运用强大的金融力量支持经济转型升级。

郑新立认为,制定产业结构调整政策要从选择型转变为功能型。长期以来,在制定产业政策时,往往对需要优先发展的产业实施一系列优惠政策。这种选择型政策的好处是,有利于少数产业的非均衡发展,但其弊端也很明显,往往造成顾此失彼,“水多了加面,面多了加水”,带来新的结构失衡。所以,要尽可能避免推出选择型的产业政策,代之以功能型的政策。即对符合经济转型升级方向的经济活动,不管属于哪个行业、哪类企业,都要给予鼓励,而对不符合转型升级方向的经济活动,一律采取惩罚性政策。比如节能减排、环境保护、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等,是转型升级鼓励的方向,对于所有行业、企业和生产、消费,凡是符合这些要求的,都应给予鼓励。总体来讲,制定功能型产业政策对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将发挥更大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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