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4月24日讯 记者李万祥报道: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国家卫生计生委今天联合公布了《关于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规定将依法惩处6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
《意见》要求,公安机关要加大对暴力伤医、杀医、扰乱医疗秩序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查处力度,接到报警后应当及时出警、快速处置,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及时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及时依法批捕、起诉,对于重大涉医犯罪案件,必要时可以派员适时介入侦查活动。人民法院应当加快审理进度,在全面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准确定罪量刑,对于犯罪手段残忍、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的被告人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的涉医犯罪行为,要依法从严惩处。
《意见》明确要求严格依法惩处6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包括在医疗机构内殴打或故意杀害、伤害医务人员,故意损毁公私财物;在医疗机构私设灵堂、摆放花圈、悬挂横幅及在医疗机构公共开放区域违规停放尸体等扰乱医疗秩序;以不准离开工作场所等方式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采取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侮辱、恐吓医务人员;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器具或爆炸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等物品进入医疗机构;故意扩大事态,教唆他人实施针对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的违法犯罪行为等。
其中,对于在医疗机构内殴打医务人员或者故意伤害医务人员身体、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行为,《意见》规定,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作为治安案件,给予行政拘留、罚款等治安处罚;故意杀害医务人员,或者故意伤害医务人员造成轻伤以上严重后果,构成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等犯罪行为的,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点评
解医患纠纷须上“紧箍咒”
吴佳佳
近年来,暴力伤医和“医闹”事件频现,涉医违法犯罪行为不仅侵害了医护人员的人身安全,影响了正常的医疗秩序,也给医改增添了不和谐因素。对于暴力伤医事件的病因,除“以药养医”机制引起的医患矛盾外,相关部门对“医闹”缺乏有效解决和惩治措施是重要原因。
纵观近期多起伤医案件,可以发现一个共同特点,即患方因对治疗效果不满意,并未与医生进行充分沟通交流,便直接采取了极端暴力方式。如此野蛮粗暴之举,理应得到纠正。
此外,我们也应注意到医疗资源紧张、医院人满为患导致的医患沟通少等现象。因此,除了依法严惩暴力伤医行为之外,还应进一步完善监督、仲裁等机制,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减少和化解医患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