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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4月2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微信集“赞”需要规范
武 洁

“朋友们快点赞,集满28个就能免费获得港澳游。”最近微信圈流行一种点“赞”活动,只要用户转载商家的信息并获得微信好友一定数量的点“赞”就可以免费旅游。经证实,此类活动多涉嫌虚假宣传,意在强制游客购物。

随着微博、微信等社交媒体的出现,“关注度也能成生产力”不再只是明星的专利,同样为普通公众触手可及。因此,很多商家开始使用微信点“赞”等方式,开展营销活动。

从这个意义上说,集“赞”显然已不只是举手之劳,而是对社交媒体用户营销与传播能力的发掘与利用。在集“赞”活动中获得了营销推广效益的商家,显然应当支付相应的营销成本。所谓的“免费旅游”等,就是商家所应该承担的营销成本罢了。既然如此,微信集“赞”换免费游活动,就是一出虚假宣传、强制购物的骗局,已是一种公然的违约、欺诈行为。

在社交媒体时代,对社交媒体营销活动必须规范。除了社交媒体的用户需要提高警惕,并注意留存相关证据之外,社交媒体平台同样应当对营销活动设立必要的规则,并加强事前事后的监管。对于违约的账号和商户,除了在平台层面上限制其新的营销活动之外,更应建立相应的惩处追责机制。

保障社交媒体的诚信度,维护社交媒体的健康生态,不仅是保障社交媒体用户权益的基本义务,更是社交媒体平台本身有序发展的必要前提。否则,纵容虚假宣传必然透支社交媒体平台自身的信誉和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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