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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4月2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清理”是为了“理清”
杨文斌

在中国银监会办公厅4月10日发布的《关于信托公司风险监管的指导意见》,也就是近期业界议论纷纷的“99号文”中,重点提到信托资金池等几项清理工作。仔细解读发现,“清理”的目的却是“理清”。

理清信托资金池。文中规定“信托公司不得开展非标准化理财资金池等具有影子银行特征的业务”,同时要求对于已经开展的非标准化理财资金池业务,需提供具体情况和说明,并提出整改方案,于2014年6月30日前报送监管机构。

据统计,目前信托公司资金池总规模在3000亿元左右,但占比大的主要集中在几家信托公司。这也表明监管机构已发现信托公司的资金池业务存在潜在风险,同时底层大部分的投资标的都是期限错配、金额错配的融资类项目。此次监管层要求理清资金池,目的也是让每家信托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循序渐进、稳妥地推进资金池业务的清理和理清工作,而不会出现“一刀切”而引发其流动性风险。

理清各个层面的职责权限及相对应的薪酬激励和处罚机制。除了“清理信托资金池”之外,文中要求理清信托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的职责权限,各司其职,结合自身特点制定恢复与处置机制。这一举措是将信托公司的各个层面的职责权限进行清晰的界线划分,同时与激励和分红直接挂钩,将各类风险落实到具体的岗位中。

理清监管机制。文中要求,理清监管责任边界,对融资平台、房地产、矿业、产能过剩行业、影子银行业务等风险隐患进行重点监控。严格落实2013年以来出现风险信托项目的问责工作。对于信托公司的董事、高管等重要岗位建立准入制度,将监管机制嵌入到信托公司业务的每个环节。这意味着对信托业的监管力度大大加强。

“99号文”中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内容是关于信托业未来的业务方向。去年,自基金资管产品逐步被市场认可后,信托产品的优势不再突出。业界曾经一度担忧信托业到底该如何走,各家信托公司都在探索新的业务类别。“99号文”明确鼓励信托公司差异化发展,提出了发展真正的股权投资业务、并购业务、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家族财富管理、公益信托等。

所以,信托公司未来的业务重心将逐步转移。目前,信托公司之间的业务特点已开始分化,同时也有理由期待各种创新类的信托产品可以呈现在投资者的面前,真正做到“受人之托、代人理财”。

(作者为好买财富CE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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