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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4月1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济南市国税局稽查局:
“量体裁衣”个性管理 稽查小组流动服务
本报记者 徐 胥 通讯员 张 峻 魏金栋

山东济南市国税局稽查局树立“纳税人至上”的服务理念,坚持把“尊重纳税人、相信纳税人、贴近纳税人、方便纳税人”作为稽查纳税服务的重要内容,努力使每一个稽查小组成为流动的纳税服务平台,拉近税务机关与纳税人的距离,构建以纳税人为中心的新型稽纳关系。

该稽查局推出多样化便民服务举措,落实首问负责制、承诺制;主动为纳税人提供业务指导;采取重点事项现场服务、事后跟踪服务等方式,确保高效、准确地为纳税人服务。他们突出个性化服务,纳税人缺失什么,就跟进提供什么服务。该局要求稽查人员在严格执法的同时,以纳税人关心的税收法律、政策法规、纳税核算辅导为重点,在查前、查中、查后等各环节进行纳税辅导,强化纳税服务。

为保证个性化服务质量,该稽查局建立健全税务稽查信用管理制度,并开发运行《税务稽查信用管理系统》,在促进纳税人依法纳税的同时,也为纳税人提供了一道实时防护的税法“防火墙”。该稽查局结合纳税人的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缴纳、发票使用等情况,实施稽查差别服务管理。比如,对A级纳税人提供最佳服务,两年内不安排检查,并引入一定的激励机制;对B级纳税人实行跟踪监控、定期分析,发现疑点问题,立即稽查;对C级纳税人加强检查,重点监控;对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偷税及其他达到移交标准的纳税人,及时移交司法部门查处。他们坚持稽查过程公开、处罚公正透明原则,维护税法尊严。

稽查结束后,他们坚持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相应合理化建议,帮助企业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和纳税管理,提高纳税水平。

据悉,截至2013年底,该稽查局查补入库总额10.81亿元,2011年至2013年连续3年荣获国家税务总局授予的“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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