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宏观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返回经济网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4月1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侵权假冒行政处罚案件实行信息公开
记者李予阳、实习生白文站

本报北京4月17日讯 记者李予阳、实习生白文站报道: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农业部、文化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等部门,今天在京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要求6月1日起,适用一般程序查处的侵权假冒行政处罚案件信息都要公开,并充分利用公开的案件信息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使侵权假冒者因信用不良“处处受限”。

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商务部部长高虎城在讲话中要求,5月1日前制定案件信息公开的监督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明确案件信息公开的督促指导、监督检查、考核评价等措施。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