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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4月1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山东兑现空气质量生态补偿金

本报讯 记者王金虎报道:近日,7029万元的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资金在山东首次兑现。根据山东省环保厅发布的各设区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数据和《山东省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一季度,山东17市考核得分均为正值、均获省级奖补。其中,聊城获省级奖补950万元。

今年初,山东省出台《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规定,按照“将生态环境质量逐年改善作为区域发展的约束性要求”和“谁保护、谁受益;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明确以各设区市的细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季度平均浓度同比变化情况为考核指标,建立考核奖惩和生态补偿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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