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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4月1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农业“政银保”实施
合作社资金有了
本报记者 庞彩霞

广东省以农民合作社等为代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正在迅速成长,带动了农业现代化发展。截至目前,广东全省在工商部门登记的农民合作社共计26540家,增幅高达79%。

“随着合作层次与生产规模不断提升、扩大,农民合作社对资金的需求越来越强烈。因缺乏有效抵押物而融资难的问题也开始浮出水面,成为当前制约农民合作社扩大经营规模、提高发展质量的最主要瓶颈。”广东省农业厅厅长郑伟仪告诉记者,为解决农村贷款融资难题,广东省农业厅与广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合作,探索开展农民合作社“政银保”项目,并以此为试点,逐步破解各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金融瓶颈问题。

按计划,广东连续四年每年从财政专项中安排5000万元,用于设立“政银保”贷款扶持资金,为符合资格的贷款合作社全额补贴保费、补贴50%的贷款利息及设立超赔资金,并由保险公司对银行贷款本金提供超赔率封顶的保证保险服务,以此撬动银行7亿元对合作社实行免抵押贷款。这个由财政、信贷、保险、项目四轮驱动、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新模式,将在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省级示范社和国家级农机示范社中先行实施。

郑伟仪表示,到2015年,广东农民合作社总量力争达到5万家,农户入社率达30%,基本实现农产品品品建社、主导产业业业建社、产业基地处处建社、示范园区园园建社、有农乡村村村建社、龙头企业企企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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