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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4月1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要敢于打破 固有利益格局
余 幸

近年来,由于国企改制、人口老龄化、城镇化进程加速、金融市场竞争加剧等外部环境的变化,以及住房公积金管理运作机制的内在缺陷,使我国公积金制度的流动性风险加剧、可持续性存在问题;商品住宅市场发展迅速、住房保障体系相对滞后、收入分配结构调整等因素,则使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公平性和保障性面临挑战。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改革和转型迫在眉睫。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建立公开规范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改进住房公积金使用、提取、监管机制。如何充分利用这一制度,更好地帮助普通民众解决住房问题,始终是公积金改革的核心。

下一步的公积金改革,不仅是政策调整和制度完善,更要敢于打破固有利益格局、优化利益分配机制,更多地兼顾公平,使改革成果向长期难以享受政策优惠的“夹心层”倾斜,为中间收入群体的合理购房需求提供更为有效的支撑;不仅是单纯的转型问题,更应聚焦于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存续问题,适时成立政策性金融机构,主要为“夹心层”住房消费和保障性住房建设提供长期、低成本融资,发挥政策性住房金融“托底”作用,弥补商业性住房金融缺位。

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改革寄托着百姓对“居者有其屋”美好生活的向往,只有真正落实以人为本,以广大群众的利益和兼顾公平效率为基本出发点,与整个社会保障体系结合起来,让“改革红利”惠及更多人,才能在制度改革方面迈出实质性的步伐,释放出制度的最大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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